腾讯云CA法律声明及个人信息保护政策_办公协同解决方案

发布及生效日:2023年1月1日您的信任对我们非常重要,我们深知用户信息安全的重要性,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可控。内蒙古网信电子认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内蒙古网信”或“腾讯云”,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郭勒南路恩和大厦9号楼1508-9)重视用户信息及隐私安全的保护,并通过技术、政策、制度、流程等多项措施加强个人信息安全及保护。本声明及政策将向您阐述内蒙古网信在向您提供数字证书等业务过程中如何收集、存储、使用、对外提供、处理与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并说明您所享有的权利,主要要点如下:1、为了向您提供产品和服务所需,按照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的原则开展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具体包括:权责一致原则、目的明确原则、选择同意原则、最小必要原则、确保安全原则、主体参与原则、公开透明原则。2、内蒙古网信将结合具体的产品和服务,向您逐一说明所收集的信息类型与用途。3、某些产品服务需要将您的信息与第三方进行共享,内蒙古网信在评估第三方收集信息的合法、正当、必要性之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家标准,要求第三方对您的信息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并遵守法律法规及国家机关监管的要求。将您的个人信息与第三方共享之前,将通过弹窗、文本确认等方式征得您的授权同意。因产品服务所需,超出原本的授权范围时,会再次征得您的明确同意。4、您可以通过本声明及政策所列的方式管理和访问您的信息,设置权限功能、注销账户、投诉举报。5、本声明及政策适用于内蒙古网信的电子认证、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数据服务等所有相关产品或服务(“本产品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内蒙古网信官方网站/小程序/微网站/应用程序/应用程序接口/云平台等输出的产品等。6、内蒙古网信是经国家信息安全管理机构批准成立的权威电子认证机构,注册地址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内蒙古网信联系:客服电话:0471-5610214投诉电话:0471-5610214请您在使用本产品或服务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法律声明及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本声明及政策”),尤其是其中对您权益影响重大的突出显示部分内容(如加粗、下划线等),并确认您了解并同意本声明及政策的全部内容。如您不同意本声明及政策的任何条款,请停止使用本产品和服务。一旦您选择使用或在内蒙古网信发布或修订本声明及政策后,继续使用内蒙古网信的产品和服务,即表示您认可并接受本声明及政策,并同意内蒙古网信按本声明及政策收集、使用、保存和处理您的相关个人信息。本声明及政策将帮助您了解以下内容:一、个人信息的收集二、个人信息的使用三、个人信息的委托处理、共享、转让与披露四、个人信息的保护五、个人信息的存储六、您的个人信息管理权利七、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处理八、本声明及政策的变更九、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十、联系方式

一、个人信息的收集

内蒙古网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的原则,基于以下目的,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该等个人信息因您使用本产品或服务而产生,或从合作机构、第三方机构等其他第三方获取您的个人信息。无论哪种方式,原则上都征得您的同意后进行,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基于保护您或者其他人的重要利益;涉及敏感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的,也将按照法律规定获得您的单独同意。您可以选择不提供,或仅提供部分的信息,但这可能导致您无法使用,或无法正常使用全部的本产品或服务。因为本产品或服务的更新、迭代,扩展,可能需要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未载明的其他用途,内蒙古网信会通过平台以弹窗、文本确认或其他合理的方式征求您的同意。(一)业务功能1.注册账号如您拟通过线上方式办理证书业务并通过腾讯云合作机构(如腾讯云官网)等渠道购买腾讯云相关证书产品/服务的,我们会收集您的腾讯云账号ID,为您创建腾讯云CA用户账号。如您不同意提供前述信息,请勿进行相应购买操作,我们将无法为您创建线上用户账号并为您提供线上服务,但您仍可通过线下方式办理并使用腾讯云的数字证书及相关产品/服务。2.证书申请、审核、使用与生命周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您在申请使用本产品或服务时,应提交真实、完整、准确的证书申请材料(含身份证明材料、企业/机构主体信息证明材料等)。若您不提供这类信息,我们有权拒绝为您办理各类数字证书业务。2.1证书申请与制作为申请内蒙古网信数字证书,包括数字证书新办、续期、变更、密钥更新业务,根据数字证书产品应用场景及项目安全需求,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交以下个人信息。2.1.1线下方式:通过腾讯云各自营网点(各受理点、营业部、分公司等腾讯云的附属机构)、腾讯云合作网点、或以邮寄方式办理证书业务的,您需填写或提交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居住地址、电子邮箱、身份证影印件、本人手持身份证影印件、本人手持数字证书UKEY或办证资料(如申请表、服务协议、签收单)等的影印件。在腾讯云或腾讯云合作机构的身份认证设备办理业务的,您需授权设备采集、识别您的姓名、手机号、身份证件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有效期、居住地址)、手机号码,授权设备摄像头拍摄您的人脸影像信息、或设备指纹采集器件采集您的指纹信息。2.1.2线上方式:您可通过内蒙古网信网页、APP、公众号及数字证书类产品等、或合作机构的平台(如腾讯云)登录腾讯云CA账号输入并提供相关信息以办理证书业务:2.1.2.1如您为个人用户,可能需要提供您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居住地址,身份证信息(含身份证号、姓名、居住地、身份证有效期),银行卡信息(银行卡开户人姓名、身份证号、卡号、手机号),面部特征、指纹特征等(具体以产品页面载明所需收集的信息为准),前述信息用于完成个人身份核验。2.1.2.2如果您为企业/机构用户,可能需要提供提供企业/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机构的工商登记证件、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信息、法定代表人手机号,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信息、手经办人手机号、邮箱等(具体以产品页面载明所需收集的信息为准),前述信息用于完成企业/机构身份核验。其中,企业/机构的工商登记证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及其他经有关行政机构认可的有效证件。身份证件类型包括: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护照、军官证及其他经有关行政机关认可的自然人身份有效证件。您通过实名认证后,您所提交的身份信息将提交至内蒙古网信,内蒙古网信将为您签发包含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等真实个人信息在内的数字证书。特定类型数字证书,如场景证书或其他用户定制的证书,也将写入您的设备信息或其他您需要载入用户数字证书的信息。若您不提供这类信息(含指纹、人脸信息等),将无法申请、使用腾讯云的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类产品和服务。2.2数字证书使用为了保障数字证书使用的安全性,确保数字证书由您本人控制使用,内蒙古网信将通过密码验证、短信OTP验证、人脸识别活体验证或指纹验证、金融打款验证等其中一种或多种方式,核验您的身份,确认证书签署、加密、登录等使用行为均由您本人进行,数字证书操作指令由您本人发出。为进行数字证书使用的身份验证,内蒙古网信将收集您的手机号码、银行卡号、人脸面部影像信息、指纹特征等信息(具体以产品页面载明所需收集的信息为准),以进行相关的比对核验。2.3证书生命周期管理在您申请办理数字证书撤销、挂起、冻结、密钥恢复、数字证书资料调取、或证书证明开具等业务时,内蒙古网信将核实您的身份,确保为您本人申请,方会为您办理业务,以保障用户数字证书的安全使用。此时您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材料。您提供的上述信息,将在您使用本产品或服务期间持续授权我们使用。在您停止使用本服务或产品时,我们将停止使用您的该项信息,并在按法律法规要求的保存法定期间后予以删除。关于保存期限,详见本声明及政策“五、信息的存储”。3.合作机构业务所需的防欺诈与风险控制在您使用腾讯云的合作机构的产品服务时,当该合作机构采购应用腾讯云的身份认证服务对您进行实名认证,以进行欺诈识别筛查与业务风险控制的,您同意内蒙古网信通过合作机构收集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身份证信息(含身份证号、姓名、居住地、身份证有效期),银行卡信息(银行卡开户人姓名、身份证号、卡号、手机号),面部特征、指纹信息等(具体以产品页面载明所需收集的信息为准)。4.若您在上述过程中提供了第三方的信息,包括上述涉及到第三方的个人信息,您需确认您已经获得该方明确、充分授权且保证该方也明确知晓并同意受到本声明及政策的约束。请您注意,如果第三方提出异议或者向我们明确表示不同意受到本声明及政策约束的,我们将依法处理相关信息。如因您提供信息或其他您个人行为造成第三方损害的,由您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如果给腾讯云造成损害,腾讯云有权要求您承担全部责任。(二)收集个人信息的方式1.用户主动提交的信息您在进行身份认证时,同意按照内蒙古网信的 CPS(即电子认证业务规则,详见官网地址:https://www.nmgsca.com/,实际文档名称及地址以最新的文件为准)或《数字证书服务协议》及本声明与政策等相关协议,提交包括居民身份证或银行卡影像材料,填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身份证有效期、居住地址、邮箱地址(具体以产品页面载明所需收集的信息为准),以便内蒙古网信进行面部特征等生物特征信息的识别与采集。如您不提供上述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或伪造的信息,内蒙古网信将无法为您提供证书服务或实名认证服务,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与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当您开启指纹、刷脸方式时,需要您在设备上录入指纹、面部信息。若您使用刷脸登录、验证功能时,需要开启摄像头权限,按照页面提示完成相应的面部动作,以核验身份,在此过程中内蒙古网信将收集您的面部特征,以完成相关信息对比及验证操作。之后,您再使用刷脸登录功能时,需要通过您的设备录入您的面部信息以完成身份验证。您同意仅使用您本人(而非他人)的面部信息进行刷脸登录。为了提高验证的准确性,您同意内蒙古网信可在必要时将您提供的面部信息、指纹信息与法律法规允许或政府机关授权机构所保存的您的指纹、面部信息进行比对核验。您可以通过设备系统权限设置关闭前述权限,或通过本声明及政策所载的联系方式与内蒙古网信取得联系,申请撤回前述信息授权,要求删除内蒙古网信留存的您的信息(除依照法律法规需留存信息的除外)。在您提交身份证照片或拍摄本人照片时,需要获得您的相机权限进行拍摄,或访问您的图库进行上传,内蒙古网信将使用该信息,根据信息收集最小化必要化处理规则,完成账户注册登录、数字证书与电子签名,及其他业务的防欺诈与风险控制服务身份鉴别核验的目的,如不授权该权限将不能使用该功能。内蒙古网信收集上述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后,将与国家相关权威数据库、或第三方可靠数据库进行查询、比对、核验,以确认该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匹配性。2.内蒙古网信在提供产品及服务过程中自动记录、采集的相关信息内蒙古网信或内蒙古网信的合作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系统可能通过 cookies、webbeacon 或其他方式自动收集您的信息,并将该等信息储存为日志信息。日志信息包括:设备信息或软件信息,例如您的移动设备、网页浏览器或用于接入内蒙古网信服务的其他程序所提供的配置信息(如计算机浏览器的类型、使用的语言、访问日期和时间、及访问的网页记录;终端设备的操作系统、电信运营商等)、您的 IP 地址和移动设备所用的版本和设备识别码。3.从内蒙古网信的合作机构采集的信息当您与内蒙古网信有商业合作关系的合作机构发生交易,使用合作机构的产品或服务,且同时需要应用内蒙古网信的本产品或服务时,合作机构在征得您的授权同意后,出于为您申办享用内蒙古网信产品和/或服务的目的,将向内蒙古网信传输、提供合作机构采集的内蒙古网信业务办理所必需的个人信息。内蒙古网信在受理审核业务申请时,除审核验证您的身份信息等个人信息之外,也将采取适当措施保障信息提供有得到您的合法授权,要求合作机构承诺采集并提供您的个人信息给内蒙古网信行为的合法合规。4.经您授权同意从合法合规第三方机构处采集的信息4.1您应知悉,内蒙古网信签发数字证书及为您提供其他证书管理服务,需要对收集的您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进行验证,包括验证身份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及鉴别申请人身份的真实性。4.2内蒙古网信为共同向您提供产品/服务、或出于对产品和服务安全性的考量、或改进产品服务的质量和个性化程度等合理需要,内蒙古网信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基于您的授权从关联公司、合作伙伴及其他受信任的第三方供应商处接收您的个人信息及其他信息,并依照您与第三方的约定或本声明及政策使用您的个人信息,两者出现冲突以本声明及政策为准。4.3在征得您的授权同意后,内蒙古网信将从合法存储您个人信息的第三方机构处采集您的相关信息。4.4在进行个人身份证明文件等个人信息验证时,内蒙古网信根据需要予以确认、验证的信息内容,将必要的且最小限度内的您的个人信息,您同意内蒙古网心提供给合法存有您信息的第三方机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商业机构)进行验证核对;并且内蒙古网信会对该等验证机构提供的信息来源合法性进行验证,并在条件允许情况下,与第三方机构签订身份鉴别责任划分的协议,确保从第三方获取的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但请您理解,基于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权限限制,我们无法保证第三方网站的运营会完全按照内蒙古网信的要求采取措施,您应当仔细阅读他们的服务协议及个人信息保护政策。4.5内蒙古网信还会将从第三方机构查询、核验的其合法留存的您的身份信息予以收集、保存,并据此根据您的要求提供签发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或身份认证等服务。4.6内蒙古网信按照法律规定对这些信息进行保存、审计、分析,以为您提供更加准确、个性、流畅及便捷的服务。

二、个人信息的使用

(一)信息收集使用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内蒙古网信能会在以下情形中收集并使用您的个人信息,无需征得您的授权同意:1.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有关的。2.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有关的。3.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有关的。4.所收集的个人信息是您或您的监护人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5.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6.出于维护个人信息主体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7.根据您的要求签订合同所必需的。8.与内蒙古网信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信息使用用途内蒙古网信可能将收集的您的信息用于以下用途:1.进行身份验证,提供产品及服务,保障产品或服务的功能的正常实现内蒙古网信将您提交的申请认证所需的前述个人信息,及从第三方处收集确认的信息,统一汇集,进行比较甄别,在确认您身份真实性的基础上,据此作出数字证书签发决定。且您应知悉,内蒙古网信予以收集及通过各方合法渠道予以验证的您的个人信息,是将载入到证书内容中的,或者方便您与内蒙古网信联系。所以对于您的信息的收集,是出于为您提供合法有效的数字证书等服务,或者及时通知您内蒙古网信的证书处理决定,及证书相关事宜,或者便利您向内蒙古网信及时反馈证书使用问题。2.改善、优化产品服务的功能和质量,优化用户体验内蒙古网信会收集您使用的服务类别和方式、使用服务时的操作信息以及有关您曾使用的移动应用(APP)和其他软件的信息;及您使用证书产品服务时的搜索记录,收集您与客户服务人员联系时提供的信息,收集您参与问卷调查时向内蒙古网信发送的问卷答复信息。内蒙古网信收集上述使用情况信息,用以分析、统计产品服务及相关功能的应用效果。3.开发设计新产品服务内蒙古网信认证服务系统自动收集的订户的证书使用习惯,及订户反馈的证书使用安全事件或问题,或内蒙古网信以当面洽谈、调查问卷或电话拜访等形式收集的订户的有关证书使用体验、使用需求的信息,都将作为产品服务开发的信息基础、来源与依据,指引、支撑内蒙古网信开展新产品服务的规划、设计和应用。4.确保产品服务的安全性为了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也为了便于您因处理纠纷需要查询操作状态或历史记录,内蒙古网信会将您使用服务时的身份信息、交易信息、行为信息进行存档,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这些信息进行妥善保管,以预防、发现、调查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个人和法权益、违反法律或协议行为。5.确保第三方产品服务的安全性,包括但不限于防诈骗、风险控制基于与作机构的业务需要,内蒙古网信在确保合作机构得到用户合法授权的情况下,对合作机构提供的您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身份证及银行卡影像信息、人脸图片或其他信息,通过内蒙古网信的第三方机构核实个人信息的真实性,以保障用户身份的真实性,防范合作机构业务过程中的欺诈或业务虚假行为。6.协助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在订户、依赖方或者内蒙古网信及其相关的第三方,因证书相关事宜产生纠纷进入诉讼程序,而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等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向内蒙古网信提出调查取证的要求,内蒙古网信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配合、协助调查取证的义务,向国家有权机关披露订户的相关信息,不视为未经授权非法使用订户信息。(三)信息使用规则1.内蒙古网信会根据本声明及政策的约定并为实现内蒙古网信的产品与/或服务功能对所收集的个人信息进行使用。2.请您注意,您在使用内蒙古网信的产品与/或服务时所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除非您删除或通过系统设置拒绝内蒙古网信收集,否则将在您使用内蒙古网信的产品与/或服务期间持续授权内蒙古网信使用。3.对于收集到的个人信息,内蒙古网信将采用相关的技术手段等对其进行脱敏化、去标识化、匿名化、加密等任意一种或多种处理方式,将可用于恢复识别个人的信息与去标识化后的信息分开存储并加强访问和使用的权限管理,匿名化处理的信息不借助额外信息的情况下将无法识别主体。请您了解并同意,在此情况下内蒙古网信有权使用已经匿名化的信息;内蒙古网信有权对去标识化的信息进行分析并予以商业化的利用。4.内蒙古网信会对内蒙古网信的产品与/或服务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可能会与公众或第三方共享这些统计信息,以展示内蒙古网信的产品与/或服务的整体使用趋势。但这些统计信息不包含您的任何身份识别信息。5.当内蒙古网信展示您的个人信息时,内蒙古网信会采用包括内容替换、匿名处理方式对您的信息进行脱敏,以保护您的信息安全。6.当内蒙古网信要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本声明及政策未载明的其它用途时,或基于特定目的收集而来的信息用于其他目的时,会通过您主动做出勾选等形式事先征求您的同意。

三、个人信息的委托处理、共享、转让与披露

(一)个人信息的委托处理本声明及政策第一条第(一)款所述的业务功能,涉及的个人信息查询验证服务,由外部供应商提供。例如内蒙古网信会聘请外部合作伙伴来协助内蒙古网信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如数据服务提供商,以为您带来更好的客户服务和用户体验。个人信息的委托处理本声明及政策第一条第(一)款,涉及用户通过合作机构平台登录腾讯云CA用户账号使用腾讯云产品/服务,由腾讯云的合作机构提供个人信息收集。内蒙古网信仅为实现本声明及政策中声明的目的,将某些服务交由第三方机构提供,包括内蒙古网信的合作伙伴及其他第三方服务商。与内蒙古网信合作的第三方包括:1.认证数据服务供应商。2.软件服务提供商、硬件密码产品或设备提供商和系统服务提供商。3.业务支持供应商。4.内蒙古网信相关关联公司。为保障内蒙古网信准确核实验证您的个人信息,您同意内蒙古网信在您与合作机构约定的业务目的范围内,向保存有您有效个人信息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有合法资质的组织查询,并向内蒙古网信、合作机构反馈,以保障您的相关业务正常办理,或正常使用合作机构的产品服务。为核实验证用户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内蒙古网信将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将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银行卡号码、人脸图像、指纹信息等用户个人身份信息提供给第三方机构,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信息进行查询、比对、验证,包括与第三方机构合法采集、整理或加工产生的其他信息提供的信息进行比对,或通过第三方机构向其他拥有合法资质或合法数据来源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拥有合法资质的政府机构及其下属单位、征信机构、运营商,及其代理商或关联公司)查询或核实本人信息,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禁止查询的除外。对于如因第三方机构、第三方提供前述个人信息核实验证服务要求,对于内蒙古网信向第三方机构、第三方提供您的个人信息,及其采集、加工或整理、保存您的个人信息的,内蒙古网信、第三方机构将依法获得您的授权同意。对内蒙古网信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和个人,内蒙古网信会与其签署严格的保密协定或含信息安全保护条款的合作协议,并对其进行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要求他们按照内蒙古网信的要求、本声明及政策以及其他任何相关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处理个人信息。同时,内蒙古网信会记录和存储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的情况。一旦内蒙古网信得知或者发现受委托者未按照委托要求处理个人信息,或未能有效履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责任的,将立即要求受托者停止相关行为,且采取或要求受委托者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控制或消除您的个人信息面临的安全风险。必要时内蒙古网信将终止与受委托者的业务关系,并要求受委托者及时删除、返还从内蒙古网信获得的您的个人信息,不得做任何保留。在您发起的跨境服务中,如需向境外相关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才能完成该服务的,经您授权后,且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内蒙古网信履行必须的信息出境程序后,会向境外第三方提供该信息。内蒙古网信将与该第三方签署保密协议,并将信息进行加密传输,尽商业上合理努力督促第三方在使用您的个人信息时遵守其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协议约定的保密和安全措施。(二)个人信息的共享内蒙古网信除在以下情形将您的信息提供、分享给相关第三方外,不会向任何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共享您的个人信息:1.事先获得您明确的同意或授权。2.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法律程序的要求、强制性的行政或司法要求所必须的情况下进行提供。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为维护内蒙古网信、内蒙古网信的关联方或合作伙伴、您或其他用户或社会公众利益、财产或安全免遭损害而有必要提供。4.只有共享您的信息并经您同意,才能实现内蒙古网信的产品与/或服务的核心功能或提供您需要的服务。5.应您需求为您处理您与他人的纠纷或争议。6.符合与您签署的相关协议(包括在线签署的电子协议以及相应的平台规则)或其他的法律文件约定所提供。7.基于符合法律法规的社会公共利益而使用。对于您的信息,内蒙古网信可能会出于审计、监督、自查等业务合规目的,向内蒙古网信的关联公司提供,但只会共享必要的个人信息,且将受本声明及政策中所述目的的约束。如关联公司改变处理您个人信息的目的、用途,将再次获得您的授权同意。涉及到您的敏感个人信息时,会在共享前,征得您的单独同意。在共享您的个人信息前,内蒙古网信会尽商业上的合理努力,事先开展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并依评估结果采取有效的保护您的措施,并与第三方签订数据安全和保密协议,规定数据接收方的责任和义务,要求第三方按照内蒙古网信的声明及政策规定的相关的保密和安全措施的标准和要求来处理个人信息,或执行不低于本声明及政策标准和要求的信息和隐私安全保护政策。同时内蒙古网信会要求第三方采用三级等保要求,确保用户数据的安全性。在个人信息使用上,内蒙古网信要求第三方采用数据脱敏和加密技术,从而更好地保护用户数据。内蒙古网信发现数据接收方违反法律法规要求或双方约定处理个人信息的,将立即要求数据接收方停止相关行为,且采取或要求数据接收方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如更改口令、回收权限、断开网络连接等)控制或消除您的个人信息面临的安全风险;必要时内蒙古网信将解除与数据接收方的业务关系,并要求数据接收方及时删除从内蒙古网信获得的您的个人信息。(三)个人信息的转让内蒙古网信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给除内蒙古网信及其关联公司外的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但以下情况除外:1.事先获得您的明确授权或同意。2.根据法律法规、法律程序的要求或强制性的政府要求或司法裁定。3.如果内蒙古网信或内蒙古网信的关联公司涉及合并、分立、清算、资产或业务的收购或出售等交易,您的个人信息有可能作为此类交易的一部分而被转移,内蒙古网信将确保该等信息在转移时的机密性,并将通过推送通知、公告等形式告知您相关情况,且尽最大可能确保新的持有您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继续受本声明及政策的约束,否则内蒙古网信将要求该公司、组织重新向您征求授权同意。4.内蒙古网信会采取向其它服务器备份、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对您数据和鉴别信息进行加密等安全措施最大程度确保您的信息不丢失,不被滥用和变造措施,从而更好地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但同时也请您理解在信息网络上不存在“完善的安全措施”,内蒙古网信无法承诺您的个人信息的完全安全。(四)个人信息的披露内蒙古网信仅会在以下情况下,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1.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并根据您的需求,严格按照您明确同意的披露方式披露您所指定的个人信息。2.基于法律法规、法律程序、诉讼或政府主管部门强制性要求下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制性的行政执法或司法要求所必须提供您个人信息的情况下,内蒙古网信可能会依据所要求的个人信息类型和披露方式披露您的个人信息。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当内蒙古网信收到上述披露信息的请求时,内蒙古网信会要求请求方必须出具与之相应的法律文件,如传票或调查函。且内蒙古网信的披露范围仅限于执法部门因特定调查目的且有合法权利获取的数据。3.紧急情况下,为维护个人、社会公共利益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含内蒙古网信用户)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以上,如涉及公开披露的,内蒙古网信将依法获得您的授权同意,将事先进行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并依评估结果采取有效的保护个人信息主体的措施,准确记录和存储个人信息的公开披露的情况,包括公开披露的日期、规模、目的、公开范围等。

四、个人信息的保护

内蒙古网信将尽合理努力保护其收集获取的您的个人信息。为防止您的个人信息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非法访问、泄露、篡改、传输、遗失、毁损、滥用或编造、处理或使用,内蒙古网信已经并将继续采取以下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一)人员安全内蒙古网信高度重视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对于认证岗位的设置实行可信角色制;且对于拟招聘任用的人员,在正式上岗前,都统一进行员工背景调查,尤其是对于可信角色等关键岗位的任职员工,将进行严格的安全意识和能力的考察。此背景调查一般定期开展一次,确保员工遵循信息安全方面的规范。并且在任用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禁止员工在劳动关系期间非法泄露工作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个人信息。内蒙古网信注重员工信息安全意识与能力的培养,定期开展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相关技术及法律等方面的培训,结合信息安全知识的考核,提高员工有关信息安全的认识。内蒙古网信设置有专门的负责信息安全的岗位——安全管理员,并为其配备专门的信息安全管理人员,监督认证服务过程中用户信息的处理与传输,确保用户个人信息的合法收集、使用与披露。(二)技术安全措施内蒙古网信在数据安全保障方面,执行符合行业标准的安全措施与技术手段、程序,防止数据遭到未经授权访问、公开披露、使用、修改、损坏或丢失。内蒙古网信会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例如,网络服务采取传输层安全协议等加密技术,通过 https 等方式提供浏览服务,确保您的个人信息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采取加密技术对用户个人信息进行加密保存,并通过隔离技术进行隔离。在个人信息使用时,例如个人信息展示、个人信息关联计算,内蒙古网信会采用包括内容替换、SHA256在内多种数据脱敏技术增强个人信息在使用中安全性。同时腾讯云建立了两地三中心(北京、上海)的运行和灾备体系,确保了数据的备份和恢复能力。腾讯云采用严格的数据访问权限控制和多重身份认证技术保护个人信息,避免数据被违规使用,采用代码安全自动检查、数据访问日志分析技术进行个人信息安全审计。1.访问控制内蒙古网信设立严格的数据访问制度,采用严格的数据访问权限控制和多重身份认证技术保护个人信息,避免数据被违规使用。对可能接触到您的个人信息的员工,内蒙古网信采取最小够用授权原则,能够访问、控制您的个人信息的员工限定在工作职责需要有必要知悉您的个人信息的直接相关的工作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其访问、改动信息的操作,是要进行身份的识别与验证,且需接受视频监控。且要求上述员工履行保密和安全义务。如其未能履行安全和保密义务,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且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此外,内蒙古网信采取专门的数据和技术安全审计,设立日志审计和行为审计多项措施。定期对用户信息等数据访问记录进行审计检查,保证信息的访问、传播与扩散,是按照CPS规定的程序及方式进行的,控制在业务必需及可支配的范围内。2.加密传输与存储通过采取加密技术对用户个人信息进行加密保存,并通过隔离技术进行隔离。3.脱敏显示在个人信息使用时,例如个人信息展示、个人信息关联计算,内蒙古网信会采用包括加密脱敏等多种数据脱敏技术增强个人信息在使用中安全性。内蒙古网信将对您服务界面中您的“个人中心“的手机号码、身份证件、护照、港澳通行证等个人信息采取隐私处理措施,避免您设备被不当使用时所造成的信息泄露与丢失。(三)数据安全管理机制内蒙古网信通过信息接触者保密协议、监控和审计机制来对数据进行全面安全控制。内蒙古网信系统通过了公安部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认证,同时已经获得了ISO9001认证。(四)应急处理措施1.内蒙古网信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内蒙古网信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且将定期组织负责信息安全的重要成员进行安全预案演练。2.在出现个人信息泄露等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后,内蒙古网信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您告知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内蒙古网信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理措施、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的风险的建议、对您的补救措施等。内蒙古网信将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站内通知、短信通知、电话、邮件等您预留的联系方式告知您,难以逐一告知时内蒙古网信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同时,内蒙古网信还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主动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3.如果您对内蒙古网信的个人信息保护有任何疑问,可通过本声明及政策中约定的联系方式联系内蒙古网信。如您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泄密,尤其是您的账户及密码发生泄露,请您立即通过本声明及政策【十、联系方式】中约定的联系方式联络内蒙古网信,以便内蒙古网信采取相应措施。(五)外部控制内蒙古网信因业务需要,或因接受审计与评估,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人员,其对于服务过程中接触的公司业务或认证过程中产生的订户的个人信息,应予以保密,内蒙古网信会与第三方专业机构或该执行任务、进行审计评估的第三人签订保密协议,或者信息安全承诺书,要求其履行信息保密义务。当内蒙古网信与第三方合作提供服务时,将对第三方进行监督,保证其执行实施不低于内蒙古网信信息安全和声明及政策要求的信息和隐私保护标准。(六)特别提示1.请妥善保管您的证书、私钥及其激活与使用信息,切勿将相关介质或数据告知他人,如果您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泄露,也请您及时通过内蒙古网信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内蒙古网信取得联系,以便内蒙古网信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您的信息进一步非法扩散。2.请您理解,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和实践应用速度的限制,可能出现威胁网络和设备安全的各种问题,内蒙古网信将尽最大努力建立安全制度,采取安全措施,预防、抵御和化解各种安全风险,以此减轻、避免您因信息安全问题遭受损失或意外,但内蒙古网信无法保证信息的完全绝对安全,能保证完全排除、避免有关信息安全的风险或事故的发生。互联网并非封闭的绝对安全的环境,且您使用产品或服务的系统、通讯网络或硬件设备内蒙古网信均无法控制,请您了解并注意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如果我们的物理、技术或管理防护设施遭到破坏,导致信息被非授权访问、公开披露、篡改或毁坏,导致您的权益受损,我们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个人信息的存储

(一)保存时间1.在认证成功后,内蒙古网信对于为您提供认证服务所收集、产生的您的相关个人信息,将进行保存,且保存时间在提供产品服务期间将一直持续;并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的规定,在订购产品服务结束进行证书注销后,因调查取证、归档备份等多重原因内蒙古网信仍将保存上述信息至少5年,涉及应用到政务领域的证书的,将至少保存至证书失效后10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内蒙古网信仅在本声明及政策所述目的所必需期间和法律法规要求的时限内保留您的个人信息。超过保存期限或您注销账户,内蒙古网信将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或对信息作匿名化处理。如果内蒙古网信终止服务或运营,会至少提前九十日向您通知,并在终止服务或运营后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二)保存地点1.内蒙古网信采取合适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手段存储及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以防止丢失、被误用、受到未授权访问或泄漏、被篡改或毁坏。2.您的个人信息将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体而言,个人信息是存放在由密码控制的位于中国境内的服务器中,访问均是受到限制的。除您在境外使用内蒙古网信的产品或服务需要境外数据传输的情形外,如您需使用跨境传输数据,内蒙古网信将重新征得您的授权同意。且若为向境外机构传输境内收集的相关个人信息的,内蒙古网信将按照《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并通过签订协议、核查等有效措施,要求境外机构对所获得的个人信息保密。除非获得您的特别同意,并满足法律规定的评估及许可等法定程序,内蒙古网信不会跨境转移您的个人信息。

六、您的个人信息管理权利

按照我国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内蒙古网信保障您对自己的个人信息行使以下权利:(一)访问权除法律或司法机关另有规定外,您有权访问您的个人信息,对您的姓名、身份证号或数字证书数据进行查看、更新,其中身份证件号码信息将采取脱敏化方式予以显示。如您通过线下方式办理证书业务并使用相关服务的,您可以通过内蒙古网信提供的电子邮件或电话等联系方式联系内蒙古网信,告知需要获取的信息项,我们将在十五个工作日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回复您的访问请求及查看方式及途径。如您通过线上方式(如合作机构平台)办理证书业务并使用相关服务的,您可通过合作机构登录腾讯云CA账号并进入相应的管理模块访问您的个人信息。(二)更正权当您发现内蒙古网信处理的您的个人信息错误时,您有权通知内蒙古网信要求内蒙古网信在其产品和服务期内进行更正。如您通过线下方式办理证书业务并使用相关服务的,您可以通过内蒙古网信提供的电子邮件或电话等联系方式联系内蒙古网信,告知需要获取的信息项,我们将在十五个工作日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回复您的更正请求。如您通过线上方式(如合作机构平台)办理证书业务并使用相关服务的,您可通过合作机构登录腾讯云CA账号并进入相应的管理模块更正您的个人信息。(三)删除权如果您认为内蒙古网信处理您的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反了与您的约定或需要删除您的相关个人信息的,您可以随时通过本声明及政策公示的联系方式联系内蒙古网信,内蒙古网信将在20日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回复您的删除请求。如果内蒙古网信完成核实并决定响应您的删除请求,内蒙古网信还将同时通知从内蒙古网信获得您的个人信息的实体,要求其及时删除,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这些实体获得您的独立授权。(四)改变您授权同意的范围每个业务功能需要一些基本的个人信息才能得以完成。对于额外收集的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您可以随时给予或收回您的授权同意。您也可以随时通过本声明及政策公示的联系方式联系内蒙古网信,内蒙古网信将在十五个工作日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回复您的改变授权同意。当您收回同意后,内蒙古网信将不再处理相应的个人信息。但您收回同意的决定,不会影响此前基于您的授权而开展的个人信息处理。(五)注销账户如您通过线下方式办理证书业务并使用相关服务的,该类用户不存在线上用户账户,但您如需注销数字证书及相关数据,可通过内蒙古网信提供的电子邮件或电话等联系方式联系内蒙古网信,我们将在十五个工作日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响应您的请求。如您通过线上方式(如合作机构平台)办理证书业务并使用相关服务的,您可通过合作机构平台登录腾讯云CA账号并点击“证书吊销”申请以注销账户,内蒙古网信将在十五个工作日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回复您的删除请求。如果您无法自行注销您的个人信息相关服务,您可以通过内蒙古网信提供的电子邮件、电话、网页申请等联系方式联系内蒙古网信,我们将在十五个工作日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响应您的请求。在注销账户之后,内蒙古网信将停止为您提供产品或服务,并依据您的要求,删除您的个人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特别提示:如您向内蒙古网信申请了数字证书进行了电子签名,则注销账户的权利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的调整,您可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及《内蒙古网信数字证书服务协议》的情况下进行注销账户,但此举并不能代表您能够注销/否认/无效等您的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及使用该数字证书进行的法律行为。注销账号不影响您再次注册新的腾讯云CA账号。(协议参见:https://www.nmgsca.com)(六)获取个人信息副本您有权获取您的个人信息副本,获取的方式以线上为主,首先请您电话或邮件联系腾讯云,在提交详实的证明文件证明是您本人后,腾讯云将以邮寄、电子邮箱、现场复印等方式提供副本。在技术可行的前提下,如数据接口已匹配,可按您的要求,直接将您的个人信息副本传输给您指定的第三方。(七)响应您的上述个人信息管理请求为保障信息流通的安全,您可能需要提供书面请求,且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材料,我们可能会先要求您证明自己的身份,之后再处理您的请求。对于您合理的请求,我们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对于多次重复,超出合理限度的请求,我们将视情收取一定成本费用。对于那些无端重复、需要过多技术手段(例如,需要开发新系统或从根本上改变现行惯例)、给他人合法权益带来风险或者非常不切实际的请求,我们可能会予以拒绝。在以下情形中,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内蒙古网信将无法响应您的上述个人信息管理请求,包括访问、更正、删除、注销信息:1.与个人信息处理者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2.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3.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4.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判决等直接相关的。5.个人信息处理者有充分证据表明个人信息主体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6.出于维护个人信息主体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7.响应个人信息主体的请求将导致个人信息主体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8.涉及商业秘密的。

七、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处理

我们的产品、服务及网站主要面向成年人。若您为未成年人,请务必要求您的监护人仔细阅读本声明及政策,并请您在征得您的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向内蒙古网信提供您的个人信息,或使用本产品或服务。内蒙古网信有权要求您提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书,否则内蒙古网信有权拒绝向您提供本产品或服务。如您未取得您监护人的同意,或您的监护人未同意您向内蒙古网信提供您的个人信息,或使用本产品或服务,则请您立即停止使用本产品或服务,并及时与内蒙古网信联系,内蒙古网信将同时停止收集、使用您的相关信息。如果内蒙古网信发现自己在未事先获得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未满十四周岁儿童的个人信息,则会设法尽快删除相关数据及/或停止、暂停或废止数字证书或其他相关产品及服务。

八、本声明及政策的变更

(一)未经您的同意,内蒙古网信不会削减您按照本声明及政策所享有的权利。内蒙古网信会通过合理的方式,如内蒙古网信官方网站或其他官方应用平台等,发布新修订的声明及政策。修订后的声明及政策一经发布立即生效,如您继续使用内蒙古网信的产品或服务的,视为您同意修订后的声明及政策。(二)当声明及政策发生重大变更后,内蒙古网信会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推送通知、电话、邮件等针对性和更为显著的、提示作用更强的方式,告知您该变更。(三)本声明及政策所指的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1.业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如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处理的个人信息类型、个人信息的使用方式等。2.所有权结构、组织架构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如业务调整、破产并购等引起的所有者变更等。3.个人信息共享、转让及披露的主要对象发生重大变化。4.信息处理方式和权利行使方式发生重大变化。5.内蒙古网信的联系方式或投诉渠道发生重大变化等。6.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显示有高风险。

九、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

(一) 有关本声明及政策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均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含冲突法)法律管辖。如其中任何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条款依旧具有法律效力。您与内蒙古网信就本声明及政策的适用或其它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将纠纷或争议提请本声明及政策签订地(深圳市南山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二) 除某些特定服务外,内蒙古网信所有的产品、服务均适用本声明及政策。这些特定服务将适用特定的声明及政策。针对某些特定服务的特定声明及政策,将更具体地说明内蒙古网信在该等服务中如何使用您的个人信息。该特定服务的声明及政策构成本声明及政策的一部分。如相关特定服务的声明及政策与本声明及政策有不一致之处,适用该特定服务的声明及政策。如本声明及政策与内蒙古网信其他文件规范规定不一致的,如与数字证书服务协议、个人信息授权书等内容规定冲突的,适用数字证书服务协议、个人信息授权书等文件内容;如本声明及政策与CPS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声明及政策。(三)请您注意,本声明及政策不适用于以下情况:1.通过内蒙古网信的服务而接入的第三方服务(包括任何第三方网站)收集的个人信息。2.内蒙古网信接入其平台或向内蒙古网信传输、提供个人信息的合作机构,为自身服务所收集的个人信息。

十、联系方式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公司名称:内蒙古网信电子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网信)服务邮箱:customerservice@imntea.com邮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郭勒南路恩和大厦9号楼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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